延市民发〔2017〕54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脱贫攻坚战略部署,为加强我局精准扶贫帮扶力量,确保扶贫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拟选派1名优秀干部到定点帮扶村黄龙县界头庙镇界头庙村担任第一书记,兼驻村工作队队长,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局机关和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员及以上人员、局属事业单位被确定推荐为副科级后备干部初步人选及拟推荐提拔人员。
二、人选条件
第一书记人选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2)中共党员;(3)组织协调能力强;(4)身体健康。
三、待遇保障
第一书记驻村期间保留原单位编制、职级、工资待遇不变。驻村发生的食宿、交通、差旅补贴等费用,由单位按照《关于市级单位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队人员生活补助的通知》(延市老扶发〔2016〕6号)给予报销,驻村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生活补助40元,往返路途按照《延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延市办字〔201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任期与考核
任期一年(本期从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底)。任职期满,市局会同市县组织、扶贫部门对第一书记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圆满完成驻村工作任务的,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
五、选派方式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签注意见后上报市局政秘科,市局将在符合条件人员中择优选派。
六、其他要求
这次选派优秀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是有效贯彻《延安市民政局干部职工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重要举措,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务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人员,做好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报名时间截止5月16日下午5时。
报名联系人:李延波,联系电话:2160455。
延安市民政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