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政协提案 / 正文

延安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45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延安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5-29 16:39
类别:A类
延安市民政局
签发人:何树德
延市民函〔2025〕120号

尊敬的曹天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全市殡仪馆建设与监管的建议》(第24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先后印发了《延安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治理乱埋乱葬工作的意见》《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为深入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明确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健全殡葬服务体系、推进移风易俗、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加强行业监管等方面工作目标任务。

一、殡葬设施基本情况

殡仪馆是各县(市、区)民政局下设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由县区民政局筹建并管理运营,主要开展火化、骨灰寄存、遗体冷藏、遗体防腐、遗体接运等多项服务,不允许个人企业参与。殡仪服务中心或殡仪服务站审批权限在县区政府,由县区民政局按照当地人口等基本情况规划,由县区民政局或个人企业申报所在地政府同意后建设运营。业务包括守灵吊唁、殡葬用品销售、遗体整理化妆等延伸服务,吊唁厅租用费为政府指导价,其他项目执行市场价格。

全市目前建成殡仪馆13个,实现市县全覆盖;城区建成殡仪服务中心6处,分别为万花殡仪服务中心、川口殡仪服务中心、仙鹤岭殡仪服务中心、丰泽岭殡仪服务中心、延安洪福殡仪服务中心、龙凤岭殡仪服务中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行业监管。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延安市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延发改价格〔2021〕187号)、《关于延安市城区殡葬服务价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延发改价格〔2021〕18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殡葬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延发改价格〔2023〕213号)等文件,结合当地居民收入、消费实际情况,按照“一厅一价”原则制定了城区各殡仪服务中心殡葬服务价格标准,促进我市殡葬服务事业健康发展,要求殡仪服务中心运营企业在醒目位置对殡仪服务价格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并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多次检查监督公示情况。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每年清明节、寒衣节等节日,我局联合市委文明办、市林业局发布《文明祭祀倡议书》,指导各县区通过微信公众号、海报、拉横幅宣传等渠道发布《文明祭扫倡议书》,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绿色方式,推动移风易俗,有效防范和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清明期间,各县区累计发放倡议书和宣传手册6万余份,发放侧柏4万余株,营造了平安、文明、祥和的祭扫氛围。今年3月,我局会同市工信局协调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通过信息平台发布了文明祭祀短信。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2024年以来,为加强殡葬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强化行业综合监管,促进提升全市精神文件建设,我局印发建章立制文件8个:一是《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的通知》(延市民函〔2024〕281号);二是《延安市殡葬服务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延市民函〔2024〕282号);三是《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机构行风建设工作的通知》(延市民函〔2025〕12号);四是《延安市殡葬服务机构合规经营指南》(延市民函〔2025〕15号);五是《关于进一步做好殡葬服务机构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延市民函〔2025〕34号);六是《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延市民函〔2025〕44号);七是会同市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推进移风易俗改革工作的通知》(延市民函〔2025〕22号);八是会同市财政局修订印发了《延安市殡葬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办法》(延市民发〔2025〕4号);起草了《延安市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研究,指导各县全部建立了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殡葬改革中来。加快推进殡葬设施建设,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快推进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不断完善殡葬服务网络,切实满足群众基本丧葬需求。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殡葬服务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殡葬行风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透明的殡葬服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殡葬改革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殡葬服务监管执法机制,推动殡葬改革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延安市民政局

2025年5月28日

(联系人:白昊 联系电话:0911-7090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