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淑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康养医疗服务场所建设的建议》(第22号)收悉。您的建议聚焦我市医养结合服务短板,提出对于提升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经我局讨论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统筹、精准服务”原则,以改革试点为驱动,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健全政策体系,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精神,我局积极发挥部门职责,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全市养老服务设施总量、服务供给能力、服务功能水平持续增长。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健全。以政府文件出台了《延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发布《延安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养老服务的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政策扶持等四大类28个服务项目,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建立延安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市政府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延安市“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建立困难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服务补贴制度,提供每人每月200元服务补助。
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逐步完善。成功申报国家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500张,提供上门服务2845人次。编制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大力推进城镇养老院、乡镇敬老院等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每个县(市、区)都建有一所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开展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攻坚行动,鼓励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建有养老机构37家,机构养老床位5098张;建有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3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37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450个,基本满足城乡老人长期入住、短期托养和日间活动的需求。
三、医养结合与护理型床位建设显著推进。一是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服务合作机制,开设绿色通道,全市所有养老服务机构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医疗协作关系。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养老院引进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医养服务,完善基本医疗服务功能。例如我市社会福利院在内部开设康宁医院。三是积极推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镇街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在养老服务设施内设立中医理疗室、护理室等。四是启动延安市认知症障碍照护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将为全市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照护服务。五是加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从“十四五”初占比24.17%达到了“十四五”末占比55.14%。
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积极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依托人社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5700余人次。坚持每年举办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先后选拔12名优秀人员参加省赛,4名选手获奖。组织养老护理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落实等级认定补贴3万元。与宣传部门联合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选树活动,评选出10名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一线护理员并广泛宣传。持续开展养老机构负责人培训,不断提升为老服务能力。2024年成立延安市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设立老年人能力评估专业工作委员会,弥补了全市没有专业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的空白,目前对经济困难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3600余人次。
五、老年友好型社会创建稳步推进。广泛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敬老文明号”等创建活动,建成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9个,省级20个,创建国家级“敬老文明号”4个,省级17个,申报成功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典型1个。指导有关社会组织持续开展“智慧助老”系列公益活动,着力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积极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在编制“十五五”养老服务专项规划时,充分调研老年人实际需求,合理布局规划全市养老服务设施,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医养结合工作。
二是加大模式推广。开展“五床联动”(养老床位、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医疗床位、安宁疗护床位)医养融合整合照护服务工作,今年计划在吴起开展试点。
三是健全服务网络。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
四是加强数据共享。进一步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打通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对老年人基础信息、服务主体信息、医疗诊疗信息等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织密医养结合数据网络。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民政事业,同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延安市民政局
2025年5月28日
(联系人:郭洁 联系电话:0911-7090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