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润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议案》(第116号)收悉。您的建议对于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答复如下:
一、社会组织参与帮教方面
(一)我市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近年来,延安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管理,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通过孵化培育、监管整治、引领带动等多措并举,建立起联系社会资源与群众需要的桥梁纽带,不断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登记注册社会组织2507家,其中市本级434家,县(市、区)级2073家,社会组织初步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覆盖比较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但在众多的社会组织中,我市目前还没有成立一个专业的帮教刑满释放人员的组织。
(二)社会组织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社会组织虽然在不断地发展壮大,但由于整体起步较晚,成立的大多数组织自身能力较弱、服务功能不完善、整体规模偏小、无专业专职工作人员,不能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在全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中,能提供安置帮教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心理疏导类组织占比较小,只达到全市登记注册社会组织的0.03%。因此,在参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一是鼓励有专业优势的社会组织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通过采取多种方式,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遵纪守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宣讲形势政策,改变错误认知,帮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重拾生活信心。也可以针对刑满释放人员重返社会后可能存在的心理障碍,开展心理预测、心理评估、心理咨询与治疗等心理教育工作,帮助刑满释放人员消除不良心理及其他心理障碍,克服消极情绪,减轻回归社会后存在的心理负担,激励引导他们走出阴影,培养健全正常的人格,促进心理健康。二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适应性帮扶。引导社会组织根据刑满释放人员具体情况,开展人际关系指导、社区公益活动等社会适应性教育和训练,提高刑满释放人员适应社会的能力,增进与家庭成员和亲友邻里、受害人及家属的沟通,使其得到家庭、受害人的谅解和社会的包容。三是支持社会组织协助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问题。有能力有意愿的社会组织可以向就业困难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刑满释放人员及其家属,推荐就业岗位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协助办理工商登记,落实税费减免、信贷支持政策等。
二、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方面
为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3年,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等15个部门单位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陕司发〔2023〕3号)(不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有关工作机制。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扎实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救助工作,有力确保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是取消户籍地申请限制。刑满释放人员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户籍地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也可以向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确保刑满释放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扩大特困供养范围。老年、残疾或者未成年的刑满释放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均可以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将原来“未满16周岁”扩大至“未成年”,即“未满18周岁”,扩大了刑满释放人员当中特困人员的供养范围,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刑满释放人员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或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刑满释放人员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以及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均可以按规定申请临时救助。取消户籍地、居住地限制,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办)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下一步,我们将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助力共同富裕进程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困难人员监测,分层分类做好刑满释放困难人员救助有关工作,切实解决他们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今后,我们将积极探索创新,支持各社会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发挥帮教优势。给予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各项救助保障措施,提升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减少社会不安全因素。感谢您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今后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同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延安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郭东辉(社会救助)13891175777; 刘银珠(社会组织)18691197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