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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民政局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延安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7-20 16:17
类别:B
延安市民政局
签发人:何树德
延市民函〔2023〕121号

尊敬的王亚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覆盖城乡社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您在建议中提出“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重要内容,积极构建普惠性家庭教育服务体系。支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立覆盖城乡社区的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您的建议非常中肯。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城乡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日常监管属于街道管理,部门行业属于监督指导。建立覆盖城乡社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需要多部门的支持和资源配置。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延市发〔2013〕171号)和中共延安市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延市发〔2018〕13号)文件精神,社区办公阵地面积不低于300m²,新建社区占地面积不低于500m²,一般拥有不低于1000m²的室外活动场所。社区功能达到“一部三室三站一场”(党总(支)部、居委会办公室、警务室、图书室、社会保障服务站、计生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服务站、室外健身娱乐活动场所)的配置标准。

在认真考虑您的建议及结合我市社区实际情况下,我局配合各部门加大对社区治理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鼓励新建社区、办公用房充足等有条件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专门场所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站点,条件有限的社区可采用一室多用的方式,根据居民需求开展各类学习培训活动。

非常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民政事业,同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延安市民政局

2023年7月12日

(联系人:高一萌,联系电话:0911-709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