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常延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4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社区工作者配备不足的问题。社区工作者因招录进入渠道不同,因此人员配备问题也牵扯到多部门。2012年至2016年由省民政、财政、人社厅统一招录的社区专职工作者605名,其中203人已由于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另谋出路等陆续离职,截至2022年7月实际在职402名。针对社区专职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今年下半年我局将向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上报招聘计划,建议将社区专职工作者招录补足至605人。
二、关于落实待遇政策问题。宝塔区网格员由宝塔区政府招录,劳动保障协管员由人社局招录,由于进入社区的入口不同,经费保障解决途径也不同。经与市财政局沟通,按照《陕西省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陕平安办发〔2021〕10号)》中“将网格化管理部门(综治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网格员劳动报酬、工作补贴等经费保障事项纳入同级预算”要求,网格员经费应由宝塔区承担,但考虑金额较大,逐步消化需要一个过程,市财政设立三年过渡期,从2021年起,市对宝塔区每年定额补助608.74万元。我们建议各县(市、区)根据当地财政实际情况,参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延安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办法》(延市组发〔2022〕150号)执行网格员、劳动保障协管员工资待遇。同时,我们也鼓励网格员、劳动保障协管员积极参与“两委”竞选,提高工资待遇。
三、社区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问题。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延市发〔2018〕13号)规定“宝塔区城市社区每年工作经费(含党建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不少于40万元,其他县(区)城市社区每年工作经费不少于30万元。经费以县(区)财政解决为主,市级财政每年为每个城市社区列支20万元。各县(区)要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保障经费足额拨付、有效使用,发挥最大效益,保证社区有钱为居民群众办事。”由于近年来受疫情影响,我市财政支出压力较大,2022年市财政对全市140个社区每个安排工作经费8万元,2023年市财政对每个社区预算安排10万元。
非常感谢您对社区建设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注,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民政工作,同时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延安市民政局
2023年7月12日
(联系人:高一萌;联系电话:0911-709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