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市级慈善组织(基金会)、相关业务主管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厅办公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5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开展全市慈善组织(基金会)2025年度年报年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5年12月31日前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均须参加2025年度年报。2025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要求,接受年度检查。
对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慈善组织,以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基金会,各地民政部门应当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二、工作安排
(一)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报年检所需提交材料清单
1.2025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
2.2025年度审计报告(赋码版);
3.2025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赋码版)。
(二)年报年检流程和时限要求
慈善组织(基金会)需登录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慈善中国”)(https://cszg.mca.gov.cn),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填写完成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后需打印纸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并加盖本组织印章。审计报告(赋码版)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赋码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慈善组织(基金会),需将上述材料送交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由业务主管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印章后,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经初审的PDF格式文件上传至“慈善中国”年报年检模块,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直接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并加盖本组织印章的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PDF格式文件上传至“慈善中国”年报年检模块,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通过“慈善中国”完成年检相关资料提交并经审核后,需携带法人登记证书原件线下办理年检结论盖章。
如对平台登录及填报系统有疑问,可通过登录“慈善中国”界面所留客服电话和QQ群咨询技术服务人员。
(三)民政部门工作职责
各地民政部门在“慈善中国”接收慈善组织(基金会)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并进行审核,完成审核后即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对2025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依法出具年度检查结论,年度检查结论在民政部门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予以公布。
三、其他事项
(一)各地民政部门可抽取一定比例的慈善组织(基金会)通过专项审计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专项基金、信息公开、业务活动、内部治理、对外投资等情况。
(二)各地民政部门在开展年报年检工作中,要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督促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或党建工作机构同步对慈善组织(基金会)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有效提升慈善组织党建工作质效。5月1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慈善组织(基金会)党建基本情况表(样表附后)审核汇总后,报送市局慈善救助和区划地名科邮箱YAMZCSK@163.com。
(三)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督促本领域所负责的慈善组织(基金会)认真填报年报年检相关材料,安排专人进行初审。要同步对慈善组织(基金会)党建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有效提升慈善组织党建工作的质效。
(四)对于年报年检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民政部门要责令慈善组织(基金会)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延安市民政局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