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延安市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情况和中央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4年,延安市被确定为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地区,中央补助资金1347万元,用于支持我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项目任务目标面向我市经济困难的中度失能及以上的老年人建设1500张家庭养老床位、提供不低于2845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二、项目进展
目前,全市使用中央资金建成家庭养老床位1500张,完成居家养老上门服务2845人次。2024年10月,我市将中央补助资金1347万及任务分解到各试点县(市、区),其中宝塔区179万元,子长市490.5万元、吴起县374.5万元、洛川县181.5万元、黄陵县121.5万元。各试点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和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了相应资金。
三、项目效果
通过项目的实施,优化了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布局,提升了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健全了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度机制,助力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目标。
特此公示。
延安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