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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汪**
信件编码:
GPPS20250723BAWM
来信时间:
2025-07-2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社会福利院入院条件
信件内容:
我想问一下,延安市社会福利院接收的病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需要多少费用?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5-07-28
回复单位:
延安市民政局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予以答复:

延安市社会福利院接收病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本市户籍;

2.持有精神残疾一、二级残疾证;

3.无传染性疾病;

4.符合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16〕178号)规定的城乡特困人员认定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的特困人员中的精神病人经过申请、初审、考察、研究后接收入院,不收取费用。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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