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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民政局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延安市民政局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序号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主体检查方式设定依据检查标准检查频次上限

1

公墓日常监督检查

公墓经营企业

延安市民政局

现场检查

《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60号公布,2012年2月修订)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省殡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殡葬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殡葬管理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殡葬管理工作中,要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快殡葬改革和推行火化的工作进程,提高服务质量。

卫生、土地、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殡葬管理有关工作。

是否获取市民政局批准;是否获得公墓经营许可证;是否签订合法的销售墓位(格位)合同;是否主动公示服务项目及价格、流程、咨询、投诉和举报电话;工作人员是否熟知殡葬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着装整洁、举止得体、热情周到。

一年两次

2

殡葬吊唁场所日常监督检查

殡葬吊唁场所经营企业

延安市民政局

现场检查

《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60号公布,2012年2月修订)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省殡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殡葬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殡葬管理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殡葬管理工作中,要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快殡葬改革和推行火化的工作进程,提高服务质量。

卫生、土地、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殡葬管理有关工作。

是否获取市民政局批准;是否获得殡葬服务经营许可证;是否主动公示服务项目及价格、流程、咨询、投诉和举报电话;工作人员是否熟知殡葬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着装整洁、举止得体、热情周到。

一年四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