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宝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组织好三孩生育政策的建议》(第28号)收悉。您的建议对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聚焦“一老一小”领域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改革试点为驱动,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健全政策体系,先后出台《延安市关于加快社会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延安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养老服务配套政策文件,积极推动养老服务加快发展。围绕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全市养老服务设施总量、服务供给能力、服务功能水平持续增长。目前,建成运营养老服务机构39个,其中市级养老机构3个,农村特困供养机构27个,民办养老机构9个。建成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37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450个,镇街区域养老服务中心23个。我市到2023年底,延安市总人口232.3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42.8万人,占总人口的18.42%。据预测,我市在2026年老年人口将达到47.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将达到20.1%,届时,我市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庞大的老年人口将形成规模巨大的养老服务需求,并在一定时期呈现爆发性增长趋势,中度老龄化首先考验的是医疗、养老等公共财政支出和社会保障体系。我市养老服务发展时间较短,养老服务供给总量不足、总体质量有待提升、区域发展和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现象突出,随着人口中度老龄化的到来,将进一步加剧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养老压力。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出台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规划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各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规模标准,全面统筹指导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布局和建设工作;加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改造和服务能力提升。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办养老机构硬件设施标准化水平,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能力。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和从事养老服务业。鼓励国有企业利用闲置资源,通过直接投资、公建民营、委托经营的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业。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出台支持普惠性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运营补贴和政府购买等扶持政策;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对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留守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定期上门关爱服务。
二、强化居家社区服务。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和带护理型床位的日间照料机构。增加家庭服务功能模块,鼓励设立家庭养老服务床位。在每个县(市、区)建设1-2所集康复治疗、医疗护理、养老服务为一体的示范性养老机构;在乡镇(街道)建设具备全托、基础医疗服务、康复治疗、日间照料等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建设兼具日托、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等服务的日间照料中心;在老年人聚集的居住小区建设提供部分日间照料功能的“养老服务站”。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实时、快捷、高效、低成本,物联化、互联化、智能化的养老服务。
三、促进医养康养结合。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协议合作。推进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全市养老机构与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通绿色通道,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开展各类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等,支持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医疗护理和养老服务。
四、激发老年发展活力。鼓励老年人参与公益慈善、教科文卫等事业。研究制定老龄人力资源开发政策,推进各类老年社会组织发展,搭建老龄人才社会参与服务平台,拓展参与渠道。依托延安开放大学成立“延安老年开放大学”,建设延安老年教育学习网,整合老年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为远程老年教育提供数据支持、设备配置、技术培训和应用反馈等服务,为老年人远程个性化学习提供学习规划、课程推荐、辅导答疑、相互体验等服务。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支持,延安市养老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您的建议指导,今后请继续关注延安市的养老服务工作,多提您宝贵的意见。
延安市民政局
2024年8月6日
(联系人:齐祥瑞 联系方式:0911-709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