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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民政局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延安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7-10 13:40
类别:A类
延安市民政局
签发人:何树德
延市民函〔2024〕109号

乔俊、李长清代表:

您二位提出的《关于全面加快延塞一体化发展的建议》(第128号)收悉。您二位的建议对于提升我市养老服务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说:“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关系2亿多老年人口特别是4000多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晚年幸福,也关系他们子女工作生活,是涉及人民生活质量的大事。”近年来,《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先后出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也陆续公布,老年人在机构养老享受到的服务,正朝着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向不断迈进。

根据全国七普数据,安塞区常住人口16.31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2.45万人,老龄化率15%,低于全市15.75%的平均值。近年来,民政部门在安塞区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成社会福利中心1所,区域敬老院3所,民营养老机构1所;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3个,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农村互助幸福院95个,覆盖81.2%的行政村,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率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兜底的养老服务体系已基本健全。

您在建议中提到“向安塞延伸布局一批市级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项目,提高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统筹安排考虑,具体从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入手:一是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利用农村互助幸福院和卫生院开展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通过升级、改造等途径建立村级残疾人托养服务站、助残机构或助残服务中心,拓展服务对象、丰富服务内容。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二是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城乡统筹,科学把握城乡发展差异,促进城乡养老助残托幼服务制度衔接,提高农村养老助残托幼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星级评定,进一步规范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服务功能。健全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制度,建立并及时更新特殊困难老年人数据库,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实现同宝塔区、新区同步推进、均衡共享。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支持,延安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离不开您的建议指导;今后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延安市民政局

2024年7月8日

(联系人:郭洁   联系电话:15809113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