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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一条例、一意见”系列之一:什么是基本养老服务

来源:延安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11 18:22

2023年5月21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老年人在养老服务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强调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意见》明确了基本养老服务的具体目标、工作原则、重点任务,对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做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我国养老服务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随同《意见》印发的还有《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这是一份重点关注失能、特困老人的服务清单,共16项,涉及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三大类服务,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高龄津贴、家庭养老支持服务等内容。

《意见》厘清了基本养老服务概念,划分了政府、社会、市场、家庭之间的边界。整体而言,基本养老服务大致有两个方面,一种是兜底保障,对象通常是城乡特困、低保或低收入失能失智、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兜底性养老服务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范畴,主要由政府提供,不能推向市场,但可以采取向社会组织或市场主体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服务。另一种则是带有福利性质的,面向全体老年人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普惠型养老服务属于非基本公共服务范畴,主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的养老服务需求,可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引入资本推动发展,引导养老服务产业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