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巡视组委有关领导: 您好!本人学林,男。住所地:延安市洛川县交口河镇水渭村。职业:村民。举报事件:水渭村村长郝水荣涉嫌滥用职权,将国家低保户私自给予与其有亲戚关系的村民(郝春芳),这期间,造村民反对,但是因为郝水荣与交口河镇相关领导存在官官相互的问题,最终被镇政府压回来。不仅如此,郝水荣在该村大约20年村长(书记)职位,利用职位之便,贪污,村集体土地被非法转让、倒卖等问题。 其次,村民郝春芳在填报时,也存在收入超标和财产瞒报的违规行为。 1.郝春芳及其子在西安有大约100平米购房一套; 2,郝春芳及其子有私家车一辆 3,郝春芳及其子年收入在20-30万元左右。 以上情形严重违法了国家农村低保的新规规定, 以上问题并非仅仅是村领导人问题,交口河镇个别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缺乏责任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察失责、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 希望领导能够彻查这违规违法问题!依法依规展开工作,并对我提出的诉求予以回复! 此致! 感谢! 2024年2月2日,水渭村村民曹学林
曹鹏鹏: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局立即对接相关单位核实有关情况,并已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当面回复您本人。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